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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来源:营口市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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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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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认真学习领会、深入研究阐释、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省法学会决定面向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广大人民群众,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从学习、宣传、研究和贯彻落实等各层面、各环节进行解读诠释和总结提升,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理论成果,引导和推动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省、建设法治辽宁新局面。

二、征文要求

1.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参照但不限于选题指引(见附件)确定具体题目和写作内容,并结合辽宁实际情况撰写。

2.体裁限于论文、调研报告、研究报告,不包括工作总结及诗歌散文等文体。

3.限于2021年12月以后创作或发表的作品。

4.要有创新性,理论联系实践,文风严谨,行文规范,字数5000字至10000字,必须为本人原创,且没有知识产权纠纷,文责自负。

5.截稿日期为2022年6月29日。

6.文章和个人简介(含联系电话)发至电子邮箱:ykfxhbgs@163.com;文档名称为“作者姓名+论文标题”;文章正文不得出现作者本人信息。

三、评审和奖励

(一)    奖项设置

1.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2、设优秀组织奖。

(二)评审程序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由省法学会联合有关单位进行评审。

2.评审结果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后,确立最终获奖名单,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成果转化

1.获得特等奖的文章纳入省法学会2022年度重点课题,给予经费资助,一等奖的论文纳入省法学会2022年度一般课题,给予经费资助。

2.获奖文章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由省法学会向中央、省级主流报纸、刊物等媒介推荐。

3.对具有重大决策、立法参考价值或司法实用价值的获奖文章,省法学会通过适当方式向中央领导、省委领导和国家、省有关单位报送、推荐。

4.获奖论文择优结集出版。


附件:

“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活动选题指引

 

1.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

2.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3.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

4.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

5.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方法

6.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辩证关系

7.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话语体系

8.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标识性概念

9.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

10.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文化理论

11.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继承和创新

12.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法治环境建设的重要论述

13.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生态文明法治保障的重要论述

14.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

15.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推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重要论述

16.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带一路”法治保障的重要论述

17.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

18.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的重要论述

19.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政法工作高质发展

20.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

21.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社会治理现代化

22.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保障

23.用法治方式推进共同富裕

24.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25.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26.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

27.深化司法责任体系改革

28.构建法治监督大格局

29.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建设法治辽宁

30.辽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31.“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的法治问题

32.辽宁“一圈一带两区”建设的法治问题

33.辽宁构筑全方位开放格局的法治问题

34.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国家“五大全安”

35.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成果

36.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体制机制

37.如何结合各系统各领域各单位实际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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