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老边区综治办 王晓琳
群众是国家的根基,是进行国家建设的主力军。群众有难,政府来解决。50年前,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给党政机关的工作实施,树立了榜样。学习“枫桥经验”不仅要学习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精髓,也要学习枫桥经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将矛盾就地解决,不拖拉搁置。
一、深刻领会“枫桥经验”精髓,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方针
“枫桥经验”概括起来就是:党政动手,依靠群众,源头预防,依法治理,减少矛盾,促进和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枫桥经验”是实践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法宝,在新形势下依然具有强大生命力。
“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就是要始终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和群众路线。在社会转型、利益多元新形势下,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就要始终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围绕群众,集中民智、民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共同承担维护稳定的责任。
二、坚持民生优先,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政府在涉及人民群众衣、食、住、行和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问题以及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项目中,坚持民生优先、以人为本,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坚持以群众答不答应、满不满意作为做决策、上项目、搞建设的出发点和根本标准,全心全意为民谋福利,让更多老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创新矛盾调解机制,推行“三前工作模式”
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就要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首先,全力构建大调解机制,形成专业力量和民间力量互动的工作局面。在建立和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和一站式诉求调处中心的基础上,坚持不断整合和扩大调解资源,做到专业调解力量与民间调解力量有机结合、联动调解,实现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调解工作机制,把大量矛盾纠纷调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家庭琐事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上转,矛盾不上交”。
其次,充分调动一切力量,实现多元调解。发挥小组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积极力量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使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形成“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人调解”、“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良好局面。
第三,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有关单位、各部门坚持每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前夕集中排查,准确掌握各类矛盾纠纷情况,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通报情况并及早预防。
第四,健全“大调解”矛盾纠纷调处机制。遇到重大疑难纠纷,集体分析讨论,确定调解方案,拟写调解思路,切实提高调解成功率。
四、坚持狠抓信访疏导,化解群众各种积案
市、县、乡三级领导深入基层一线,坚持接访、下访、巡访。同时,利用网络开通政风行风热线,开展网络问政,主动了解和掌握群众诉求。加强学法普法工作,制定依法信访“路线图”,引导群众依法解决各种合法诉求。落实领导和部门包案责任制,强化督导问责,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从源头上减少各种矛盾发生。